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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你的朋友或者親戚來向你借車,你是借還是不借?
現在有很多也都遇到這種情況,朋友來找你借車用,不借吧,朋友或者親戚會翻臉友情承受考驗;如果把車借出去吧,萬一出事故了該怎么辦,自己可能還要負責賠償。借車出事誰負責?車主會有連帶責任嗎?哪種情況下才需擔責?如何才能免責?今天就來給朋友們說說關于借車的相關事宜。
是否需要車主承擔責任。 也是分情況的在以前只要把車借給別人,出了事故,車主無論如何都有連帶賠償責任的。但自從2010年7月1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開始實施以來,就明確規定:借車給他人使用后出事故,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和駕駛人承擔生有過錯的,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什么情況下,車主需要承擔責任呢? 需要承擔主要責任或與肇事者共同承擔情況、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,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;2、知道借車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(無駕照或扣滿12分、過期、駕照與準駕車型不符等);3、對方借車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有飲酒、服用國家管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,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;4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(車主未購買交強險等)
需要承擔部分責任情況下面3種情況,車主雖不需要承擔主要責任,但小部分次要義務依然要擔當、肇事者無力賠償費用時如果發生的事故較為嚴重,肇事(借車)者無力承擔現場的維修和賠償費用時,則法庭將會判決由車主來墊付剩下的賠償金。但墊付的金額不會超過汽車的自身價格。而且,事后車主有權可向肇事者或其家屬追討墊付的金額(這一點受法律保護)。2、未經車主同意,車輛進行兩次以上轉借如果你把車子借給了一個朋友,你的朋友在沒告知你同意的情況下,又把車子借給了另一個人,而且最終在此人手上發生了事故。這樣你雖不用擔法律責任但保險公司卻不會賠償任何費用!這點在保險公司免責條款中明確指出
3、車輛保險已指定了駕駛人在買保險的時候,保單上都會有是否制定駕駛人一欄,如若勾選了,那么在買保險時可以獲得一定的優惠。但勾選之后,你若借車給別人發生了事故,那么保險公司就會有10%的免賠率,即他們只承擔90%的所以,為了不必要的糾紛麻煩,還是開自己的車心里踏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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